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是1992年经中国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批准,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据2000年CNACP统计,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所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已位居全国第三,从2000年起实施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已拓展到三大类9种产品,并因涉及公共安全而实行强制性认证。
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根据消防产品的特殊性选择了国际标准化组织8种认证形式中的第五种认证模式,其产品认证制度的核心是:强制性。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认证实施规则,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适用的产品范围;
(二)适用的产品对应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则;
(三)认证模式以及对应的产品种类和标准;
(四)申请单元划分规划或者规定;
(五)抽样和送样要求;
(六)关键元器件的确认要求(根据需要);
(七)检测标准和检测规则等相关要求;
(八)工厂审查的特定要求(根据需要);
(九)跟踪检查的特定要求;
(十)适用的产品加施认证标志的具体要求;
(十一)其它规定。
二、产品认证的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
(一)认证申请和受理;
(二)型式试验;
(三)工厂审查;
(四)抽样检测;
(五)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六)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三、认证证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申请人;
(二)产品名称、型号或者系列名称;
(三)产品的生产者、生产或者加工厂(场)所
(四)认证模式;
(五).认证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则;
(六)发证日期和有效性;
(七)发证机构。
四、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
通过以上产品认证制度的运作,中国消防产品评价体系将更快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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